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翻板钓鱼论坛——翻板爱好者的网上家园  (http://turnfishing.com/aspbbs/index.asp)
--  渔博士  (http://turnfishing.com/aspbbs/list.asp?boardid=6)
----  2人电打鱼被公诉  (http://turnfishing.com/aspbbs/dispbbs.asp?boardid=6&id=49506)

--  作者:xiaofang212
--  发布时间:2017/8/4 19:17:53
--  2人电打鱼被公诉

原标题:两男子浏阳河“电打鱼”被提起公诉

 

红网8月3日讯 8月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谭某某、邹某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谭某某今年30岁,系湖南省隆回县鸭田镇村民;邹某某今年28岁,系湖南省新化县搓溪镇村民。6月9日晚8时,谭、邹二人驾车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下浏阳河水域,用白天刚购回的电打鱼装置进行非法电捕鱼。大约捕了1小时左右至9时许,长沙市开福区水政渔政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巡查至此,将谭、邹二人抓个正着,当场收缴电打鱼工具及捕捞到的鱼类水产品5公斤。

 

检察官提醒:早在2015年12月1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就曾发文通告,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支流部分水域实施常年禁渔。然而,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依然我行我素,仍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或电或网或钓以各种形式捕鱼不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明确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红网通讯员 盛俊杰 李智浔)


--  作者:独来独往
--  发布时间:2017/8/4 20:28:46
--  
很好的案列 希望各处都能依法执行到位 谢谢分享!
--  作者:响铃心慌慌
--  发布时间:2017/8/4 23:12:05
--  
多查处,多报道,能有震慑作用。
--  作者:顶乖甩
--  发布时间:2017/8/4 23:25:52
--  
电,网,钓等都不行
--  作者:骨瘦如柴
--  发布时间:2017/8/5 5:54:08
--  
处罚电鱼的最好的办法是电刑。
--  作者:月追云
--  发布时间:2017/8/5 9:11:04
--  
以下是引用骨瘦如柴在2017-08-05 05:54:08的发言:
处罚电鱼的最好的办法是电刑。

不错,让他们也享受一下这种滋味。


--  作者:南山斗笠翁
--  发布时间:2017/8/5 9:39:22
--  
杀鸡骇猴
--  作者:一帆丰顺
--  发布时间:2017/8/5 11:50:53
--  
类似的事件希望多多报道
--  作者:饶州渔人愚
--  发布时间:2017/8/5 12:37:55
--  

如果能公布一下这个机构在各地的电话就好了。。


--  作者:中!
--  发布时间:2017/8/5 20:28:24
--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