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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龙年首拍——翻板网产品竞拍第6期优胜者

1楼
管理员 发表于:2012/2/1 11:03:44
 

翻板网产品竞拍第6期优胜者

 

铃哥

 

4次中幸运尾数,本人最高出价355金币中得。

出价在本人金币储量以内,非连续出价符合最低3次规定,未违规。

 

优胜者即为本期拍品得主,请铃哥

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短信发送管理员

本人姓名_______

地址_______(须提供市、区、路、门牌号)

电话(手机)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所选TOKURYO德富有钓线型号__________

 

并注意:1、在收到拍品后,一个月内提交试用报告,在翻板网品牌区TOKURYO德富有专版发表http://www.turnfishing.com/aspbbs/index.asp?boardid=63  2、按规定,不再参加接下来的4期翻板网产品竞

拍。3、管理员已从铃哥账户中扣除本期拍卖优胜成交价355金币,

 

 

翻板网第6期产品竞拍情况说明

 

本期竞拍为翻板网龙年首拍,钓友参与者众,气氛热烈活跃,成交金币数创了自开展竞拍以来的历史最高,多位钓友多次中幸运尾数,网站为钓友讨开年利市,每位参与者奖励5金币(已奖)。稍为遗憾的是,有的钓友虽多次中幸运尾数,但由于网络延时和加价调整不及时,导致少量违规,错失了机会,希望今后再接再励,经几位超版认定,此次竞拍出现的违规属非故意违规,不作处罚。

 

以下是本期钓友中幸运尾数及违规情况统计

 

陶醉   十二(中幸运尾数楼层为:19、22、55、114、116、120、127、130、133、135、137、141违规一次,违规楼层:94楼,违规原因:与上一楼出价相同。 

爷俩钓   两次  (中幸运尾数楼层为:8、60) 

铃哥  四次  (中幸运尾数楼层为:49、61、67、189 ) 

毂树   一次   (中幸运尾数楼层为:157) 

wshanshan   违规一次,违规楼层:13楼,违规原因:低于上一楼出价。 
非洲鲫鱼   违规一次,违规楼层:62楼,违规原因:与上一楼出价相同。 
鱼篓子   违规一次,违规楼层:156楼,违规原因:低于上一楼出价。
 
 
 
 
 
 
 
 
 
 

会员参与竞拍还须了解 翻板网产品竞拍活动规则翻板网会员虚拟财富设置管理说明  ,通过多发帖回帖尽可能积累财富,为竞拍作好金币储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02-13 11:17:52编辑过]
2楼
响铃 发表于:2012/2/1 11:15:58
 恭喜铃哥龙年首拍夺魁!其他钓友也很幸运,差之毫厘,请再接再励
3楼
铃哥 发表于:2012/2/1 12:30:29
哈哈,兄弟们看得起.承让承让!感谢翻板网管理团队,感谢德富有的大力支持,感谢钓友们的热情参予,谢谢大家!
4楼
wshanshan 发表于:2012/2/1 12:54:06

祝贺啦,俺知道违规网速慢了,各位管管宽宏大量

5楼
mldf 发表于:2012/2/1 16:26:12

先恭喜铃哥获拍,此期参与者多,盖楼高,让人欣慰。望兄弟们继续努力!

6楼
mldf 发表于:2012/2/1 16:34:16
因为拍期帖子锁定,请小木、毂树、鱼轩阁三位兄弟跟帖,麻辣进行龙年奖励金币5个
7楼
mldf 发表于:2012/2/1 17:09:53
以下是引用陶醉在2012-02-01 16:49:57的发言:
呵呵。1.第6期竞拍细则共有4条。其中第2条[竞拍须至少有3次出价记录,多出不限,低于三次不能成为优胜者]。没有因违规不能成为优胜者的规定条款。条款之后的说明有[未违规]3个字的要求.没有违了规就要取消优胜者资格的明确含义
      2.[翻板网产品竞拍第6期优胜者]中认可.此次竞拍出现的违规属非故意违规,不作处罚。为什么偏偏对我的违规作出了不能成为优胜者的处罚呢?
       以上二点请管理员作答。

呵呵,陶醉大哥,麻辣是这样理解的:拍期至目前只拍得6期,其中条款或有不尽之处,在以后的条陈中将予以完善。也只有条款更加完善竞拍才更加的公平公正,谢谢你的提醒。

8楼
非洲鲫鱼 发表于:2012/2/1 17:14:02

祝贺!俺下次再战

9楼
响铃 发表于:2012/2/1 17:47:18

首先请陶醉兄见谅,我们的解释不够详细,工作不够细致,造成了您的困惑。

 

我回答一下您的疑问。

翻板网自开展竞拍以来,秉承尊重钓友和厂家意愿、良性友好竞争的原则,也考虑钓友对竞拍规则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对非主观故意违规的处罚一直比较宽松,优胜者公告中每次所讲的不处罚,即不扣除金币,但违规者不能参与优胜者竞争,我们本以为是自然而热的事,也一直是这样执行的。现在看来确实还有一定问题,应该在翻板网竞拍活动规则和每期的竞拍细则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们工作的不细致造成的,在此向您致歉,您的疑问确实是有道理的,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规则,在此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翻板网的各项活动。

 

 

10楼
铃哥 发表于:2012/2/2 23:00:24
以下是引用鱼篓子在2012-02-02 19:22:40的发言:
祝贺铃哥,也祝自己下期夺标,呵呵

下次为你加油,预祝兄弟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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