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饶州渔人愚在2014-06-21 21:23:00的发言:
是这样的:某小二型水库已经明确承包给某老板养殖,该老板已在该水库投放经济型鱼类鲢鳙鱼,并开发该水库供垂钓爱好者垂钓,收费为1人次10元,垂钓者某次垂钓过程中以非常之小的小钩配专钓鲫鱼的饵料钓上了3尾非目标鱼--鳙鱼,并放置于水中的鱼护中,在后续的垂钓过程中该水库的承包老板已经针对该垂钓者此次垂钓活动收过10元费用,傍晚该老板巡查过程中发现了垂钓者鱼护中的3尾鳙鱼,遂进行警告并要求垂钓者缴纳罚款5000.00元人民币,可是鱼护中的3尾鳙鱼还被关在垂钓者放置于水库边缘的水中并且并未受到过多伤害,完全可以放生。我想知道的是,这个罚款合理吗?鱼并未带离水库范围中,并且鱼随即也被放回水库,感觉该垂钓者好冤,律师专家怎么看呢?有什么合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吗?谢谢!
水库承包者这样搞是找死的前奏!!!在承包水库,钓上鲢鳙很正常,不是恶意而为之,在被发现后,应主动放回水库,如果鲢鳙已死,则应赔偿鲢鳙的损失。水库管理者无权对钓鱼人进行罚款。可以拒交罚款。。。
一般的开钓水库,不是专门钓鲢鳙的话,上几条鲢鳙很正常,水库管理员不会说的,再说一般钓友都自觉,很少有人专门去搞鲢鳙。